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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人权获得基本法等三重保障

1999-11-07 来源:光明日报  我有话说

新华社香港11月6日电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署理法律政策专员区义国在此间强调指出,香港的人权获得了《基本法》、香港法例以及适用于香港的国际公约的三重保障。

作为香港特区赴日内瓦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审议会代表团成员之一,区义国最近参加了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就香港特区参照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》提交报告而举行的审议会。他回港后于昨天举行了记者招待会。

区义国介绍说,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对香港在回归后仍就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》提交报告表示欣喜,认为这充分体现了“一国两制”精神。他说,代表团在会上介绍了香港特区目前在保障人权方面的“三重保障”:一是《基本法》所提供的宪制性个人权利的保障;二是香港本土的法例,如人权法,以及司法制度的保障;三是国际公约所给予的保障,而这一点已在《基本法》第39条作出了保证。

区义国强调,世界上能够提供这三重保障的国家及地区并不多,香港特区便是其中之一。事实上,生活在香港的市民,都能体会到香港的人权和各种自由得到了保障,且市民可以继续享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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